网站首页
关于铭基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经典案例
铭基新闻
法律指引
诚邀加盟
联系我们

紫金矿业连环“索赔门”又起疑云

作者: 王丹   来源:    日期: 2017-03-03

因为一年前的事故,紫金矿业频遭追责。近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包括公司在内的7名被告被索赔7505万元。至此,公司因法律诉讼遭遇的索赔和罚款超过了2亿元。

根据315日紫金矿业公告,信宜市人民法院已受理钱排镇达垌村、双合村等850名村民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紫金矿业等7名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2010921日溃坝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请求信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合计7505万元。此前,溃坝遇难者(共22人)家属已索赔1167.83万元。不仅如此,130日因紫金山金铜矿污水渗漏污染汀江一案被判罚金3000万元,215日因去年9月高旗岭尾矿库尾矿溃坝被索赔逾1.7亿元。

尽管在事故发生后做了大量工作,但如此巨额的索赔还是让紫金矿业感到吃不消。公司一面应诉一面诉苦。

据悉,在事故发生后,紫金矿业董事会曾决定变卖信宜的资产来赔偿,但信宜市政府申请当地法院对信宜紫金的资产予以查封。紫金矿业则公告称,虽然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仅此不能成为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公司将根据诉讼程序的进展和原告进一步提出的理由依法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和来自包括被告紫金矿业在内各方的客观证据来进行责任认定。”北京市铭基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国华律师表示,查封一般分为两种,如果只是单纯地禁止资产转卖,在事故最终认定之前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查封之后影响企业再生产,则是不合理的。

另一个关注的焦点是紫金矿业作为信宜紫金的股东,是否应该为后者承担全部责任。这类问责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界定。

“当务之急,无疑是让紫金矿业与民众和政府之间在法律框架内形成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而不是走入连绵不断的诉讼之中。”赵国华律师认为,这类涉及情况极为复杂的诉讼案件,如果不能在有效的框架内予以协商解决,必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无论给村民、政府,还是紫金矿业,都将带来很多消极的影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