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铭基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经典案例
铭基新闻
法律指引
诚邀加盟
联系我们

1、证券发行报批前的准备工作
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证券能否取得发行资格,能否顺利发行有着重要意义,主要内         容包括:
(1)聘请中介人。主要是证券承销商,其次还包括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中介人。选择中介机构应当综合考虑中介机构的实力、业绩、人员素质等情况。
(2)进行财产重估和资信评审。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发起单位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5%以上,方能对外发行股票。现有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财产重估,合理核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我国采用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如果发行企业债券,则必须进行资信审查和评估,对于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还必须先向有关信誉评估机构申请评估,评估机构根据有关标准评定企业的资信等级。
(3)围绕证券发行审批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文件资料

2、证券发行人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发行人完成了各项文件资料的准备工作后,便可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发行证券申请报     告及其他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3、证券发行的审批
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接获发行人的申报后,即进入审查批复阶段,经过对申报资料的审核,有关部门会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须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和补充资料。对于股票发行,一般要经过两级审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初审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通过后即可公开发行证券。

4、实施发行阶段
发行人在获得证券发行审批部门同意其公开发行证券的批复后,即可按批准的发行方案发行证券,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刊登发行公告。
 第二,披露招募说明书并备案。招募说明书是发行人向特定的或不特定的投资人发  出销售某种证券的书面要约,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公告招募说明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发行证券。发行人通过证券承销机构按照一定的发行方式向公众发行证券。
 第四,验资。发行的证券价款缴足后,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五,证券托管。
 第六,发行结束。

 

TOP